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6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0.2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书面函询和电话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除2020年6月29日,公司发布的《关于获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予以假释的公告》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2019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与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和《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有意向通过认购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法》规定的合法方式成为本公司的战略投资人;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7、公司已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在《2019年度报告》中对2020年经营业绩做出展望:“经过综合考虑相关因素,2020年,公司预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 18.60亿元;预计实现合并净利润11,236.00万元;预计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10.00万元,其中,2020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较2019年同期增长近20%,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业绩仍将稳步提升。”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问询函》及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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