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087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交科”)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安排的议案》,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有序进行,充分发挥财务协同,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155,000万元对下属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供应链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在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向下属公司浙江交工、交科供应链公司发放总额不超过15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及归还银行贷款。委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收取,具体利率以合同为准。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但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55,000万元,委托贷款具体分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委托贷款安排的议案》,在董事会决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向下属公司或下属公司之间发放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及中长期贷款归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两项议案涉及委托贷款总额共计230,000万元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概述
(1)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年5月20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4、法定代表人:邵文年
5、注册资本:142,800万元
6、经营范围:道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船闸、机场、市政、铁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施工、养护、技术服务,地下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咨询服务,材料试验,商品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工程机械的修造和租赁(不含起重设备维修),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经营进出口业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限下属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2,938,537.44万元,负债总额2,425,966.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3,596.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50,773.7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341.10万元(经审计)。
8、截至2020年3月31日,浙江交工资产总额2,335,524.22万元,负债总额1,818,589.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79,025.62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0,481.9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28.73万元(未经审计)。
(2)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2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
4、法定代表人:胡兵良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公路工程、市政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场站、房建、机电、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咨询、服务;服务:机械设备车辆的租赁及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商务咨询、招标代理、国际、国内货运代理、金属制品及建筑材料的租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燃料油、润滑油、沥青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技术开发:物流信息技术开发;其他一切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截止2019年12月31日,交科供应链公司资产合计10,751.47万元,负债合计5,252.8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98.62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284.95万元(经审计)。
8、截止2020年03月31日,交科供应链公司资产合计22,424.51万元,负债合计17,007.4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17.03万元,2020年1-3月实现净利润-81.59万元(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委托贷款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的具体金额、委托贷款的利率及与有关主体合同签署等。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款项等,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上述公司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补充营运资金55,000万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55,000万元,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155,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形式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及归还银行贷款,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计划用于补充营运资金55,000万元,以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本次增加2020年度公司为下属公司浙江交工、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就其必要性、价格的公允性、程序的合规性以及存在的风险性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讨论,我们认为此次委托贷款,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当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2020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宜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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