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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山东赫达,证券代码:002810)的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0年7月15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该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6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67)。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中国证监会已于2020年7月9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于2020年7月16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告反馈意见回复,并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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