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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3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及相关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为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和长远利益,且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4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金永生先生、王子峥先生、关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0年8月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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