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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 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0-090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526         转股简称:联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衡南县湘建泓泰环保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环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泓泰环保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7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泓泰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以下简称“衡南城乡污水项目”)建设需要,泓泰环保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4.3亿元项目贷款额度,期限22年(含宽限期2年)。根据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的要求,泓泰环保须以《衡南县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提供质押担保,社会资本方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和公司需分别以持有的泓泰环保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为配合衡南城乡污水项目融资需要,公司拟与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持有泓泰环保9%股权为本次项目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对应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3,870万元。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融资提供股权质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持有泓泰环保9%的股权为泓泰环保向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质押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鉴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担保履行相应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衡南县湘建泓泰环保责任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镇云集村(县污水处理中心)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0,898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单立锋

  (五)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工程设计服务;环保工程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厂建设、投资、运营;污水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七)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泓泰环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3,870万元。

  三、《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的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甲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二)保证方式:出质人将其持有的泓泰环保9%的股权出质于质权人,作为质押担保。

  (三)质押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为实现债权、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3,870万元

  (五)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至主合同项下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提供股权质押,系贷款银行对参股公司的要求,参股公司控股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质押,基于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质押风险可控,且有助于配合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为参股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融资提供股权质押,系贷款银行对参股公司的要求,参股公司控股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质押,基于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质押风险可控,且有助于配合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本次股权质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本次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3,370万元(包括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42.0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9,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9.35%,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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