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0月15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拟以人民币1740万元(最终价格以招拍挂确定的价格为准)的价格,购买位于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园区四路西侧,宗地面积为27429.0平方米(41.144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海自然字20170号。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拟参与竞买土地作为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建设用地及生产场所,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开展,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公司拟将交易品种调整为铝、铜、镍、塑料、PTA等,将最高保证金额度提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将最高止损金额提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此期间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则授权期限至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
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简要: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使用自筹资金17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本次参与竞买实际价格以最终竞买价为准)购买位于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园区四路西侧的面积为27429.0平方米(41.144亩)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海自然字20170号。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为公开竞买,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公司竞买取得相关地块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公司生产基地的区域合理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益电子拟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74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本次参与竞买实际价格以最终竞买价为准)购买“海自然字20170号”宗地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出让方情况介绍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三、竞买方情况介绍
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陈常海,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研发;照明电器及附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竞买标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盐官镇建设路北侧、园区四路西侧
(二)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照明器具制造业
(三)出让面积:27429.0平方米(41.144亩)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起拍价:1,740万元
(六)竞买保证金:174万元
(七)竞价增价幅度:20万元
(八)容积率:1.1≤容积率≤2.5
本次参与竞买所得土地使用权实际价格以最终竞买价为准,地块具体位置与面积以规划红线图和实测为准。
五、参与竞买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买土地及该地块内建筑拟作为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建设用地及生产场所,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为公开竞买,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公司竞买取得相关地块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拟对铝、铜、塑料期货进行保值,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此期间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则授权期限至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为促进公司业务稳健开展,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控制公司生产成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将交易品种调整为铝、铜、镍、塑料、PTA等,将最高保证金额度提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将最高止损金额提至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此期间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则授权期限至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铝、铜、镍、塑料、PTA等,其价格走势与上游原材料价格高度关联。为避免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一)交易品种:铝、铜、镍、塑料、PTA等。
(二)保证金规模: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最高止损额:最高止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四)有效期:董事会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在此期间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则授权期限至董事会重新对本事项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五)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对现货保值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二)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四)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业务授权及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指导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二)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铜和塑料期货品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三)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四)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可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公司调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