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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温福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1月24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1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的提案》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11月7日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3日8: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期为准)。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人:黄瑱;联系电话:0572-3961786;电子邮箱:huangzhen@unifull.com。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的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1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ST尤夫”(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0-10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信托”)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延长1年。

  2、鉴于中融国际信托设立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06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本次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的议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7044342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洋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成立日期:1993年01月15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经营本外币业务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中融国际信托设立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证赢1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06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中融国际信托存在关联关系。

  三、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贷款金额: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9亿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延长1年

  4、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预计年利率不高于8%。

  5、贷款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尤夫高性能纤维有限公司、上海尤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正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垚阔”)及颜静刚签署了债权债务重组协议,上海垚阔拟通过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受让并豁免有关或有债务、承接特定债权。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1.97亿元,贷款期限2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中融国际信托与上海垚阔为一致行动人,除本次关联交易及上述关联交易外,自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中融国际信托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延长信托贷款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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