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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20-091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11月30日(周一)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11月30日(周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0年11月30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至2020年1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1月24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0年11月24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均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26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ir@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表决意见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董事、联席总裁吴智华先生辞职,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廖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程国强(独立董事)

  委员:牛秋芳(独立董事)、廖垚

  二、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廖垚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深圳市上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廖垚先生曾任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目前,廖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廖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9日以书面送达、邮件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洪亮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洪亮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李洪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洪亮先生仍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推荐,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曾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曾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曾琰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客户经理;于2009年加入公司,2009年至2019年历任公司总裁办秘书、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经理,兼任工会主席,2020年起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琰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17,534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曾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李洪亮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洪亮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李洪亮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李洪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李洪亮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对李洪亮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侯毅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曾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曾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选举曾琰女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简历

  曾琰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客户经理;于2009年加入公司,2009年至2019年历任公司总裁办秘书、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经理,兼任工会主席,2020年起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曾琰女士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117,534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中查询,曾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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