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苗圃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华鹏、马嘉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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