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月31日届满,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副董事长张衍锋先生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披露于2020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英飞拓: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工作细则》披露于2020年12月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及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完善治理结构的需要,同意对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架构和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新设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撤销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张力先生、刘国宏先生和刘新宇先生,其中张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新设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撤销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成员为刘肇怀先生、刘新宇先生、刘国宏先生、张力先生和王戈先生,其中刘肇怀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英飞拓: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董事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9年3月4日完成购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买入公司股票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成交总金额127,856,800.00元,成交均价4.0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2019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4日。
(四)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1,96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英飞拓: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1年1月31日届满,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存续期(含展期)内,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含展期)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月31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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