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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授权和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977       证券简称:中国电影       公告编号:2020-039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授权情况:授权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产品类型为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根据需要可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目前续存中的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产品为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的“乾元-对公在尊享”(按日开放型)人民币标准资产组合型理财产品。

  一、 委托理财的授权情况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授权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公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6,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16,564.00万元,扣相关发行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09,294.29万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上述资金于2016年8月3日全部到位。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时公告《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二)理财目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三)产品类型: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授权额度: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五)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七)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购买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 公司将密切关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一)受托方情况

  建设银行(经办行为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认购了建设银行的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原定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按照建设银行公告,根据产品说明书中关于产品展期的约定,建设银行将该产品到期日续展至2021年6月30日。该产品属于日赎型理财产品,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赎回。鉴于该产品符合公司对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在本次委托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拟延续使用该产品进行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三)产品的资金投向:建设银行将本期理财产品资金投资于境内市场的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和公开发行且外部评级AA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为本金保障性收益凭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产品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1. 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和展期产品。如建设银行对产品期限进行展期,则产品到期日同时展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本金赎回:产品赎回期内任一工作日,建设银行接受客户的赎回申请,赎回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实时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3. 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1)投资期内按照单利方式,根据客户每笔投资本金金额、每笔投资本金参与理财的天数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2)客户赎回申请提出日至赎回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期间,赎回的投资本金不另计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3)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提前终止日,产品提前终止日至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日期间,投资本金不另计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

  (五)风险控制分析: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购买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理财产品的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7.05%,货币资金余额为61.16亿元。本次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12亿元,占最近一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62%,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认购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虽然公司将通过风险控制和监督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0年12月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等级低,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7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人,实际参会监事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1.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中国电影通过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中国电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单位: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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