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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1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及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全资孙公司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昆仑”)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300,451.05元,超过2019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零星补助项目指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单笔补贴金额小于5万元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300,451.05元计入当期损益,会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产生一定影响。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和最终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0-10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中曼”)、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昆仑”)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阿克苏中曼向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900万人民币贷款及四川昆仑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500万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阿克苏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为四川昆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3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中曼拟向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9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全资孙公司四川昆仑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申请500万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6月28日和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阿克苏中曼

  1、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温宿县产业园区金龙路1号

  3、法人代表:李春第

  4、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阿克苏中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阿克苏中曼资产总额38,097.12万元,负债总额32,337.41万元,净资产5,759.71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251.5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阿克苏中曼资产总额52,128.40万元、负债总额23,807.64万元、净资产为28,320.76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72.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四川昆仑

  1、名称: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工业开发区东区

  3、法人代表:陈克利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四川昆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川昆仑资产总额27,271.78万元,负债总额17,740.32万元,净资产9,531.46万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5,582.75万元,净利润951.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四川昆仑资产总额27,083.00万元,负债总额17,462.79万元、净资产为9,620.21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46.00万元、净利润-2.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阿克苏中曼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阿克苏中曼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2,900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借款人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中曼石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阿克苏中曼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贷款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新疆沙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保险费、评估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8、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1日

  (二)四川昆仑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3、债务人名称: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500万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两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保证范围: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8、签署日期:2020年12月14日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6,300.2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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