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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之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 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 终止上市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基础份额)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基金代码:502010)之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基金代码:502011)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基金代码:502012)的摘牌日为2021年1月4日,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5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前(含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敬请投资者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1)由于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投资者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具体折算方式及示例详见本公告第4条)。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变化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2)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由于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具有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将持有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特征的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由于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前,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或者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合并为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场内卖出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或者按照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

  3、由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等方式退出,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恢复场内交易当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前一日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造成损失。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的处理方式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则处理,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示例如下:

  假设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分别为:0.9000元、1.0100元、0.7900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注:具体折算结果以登记结算机构为准

  5、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折算为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卖出或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其中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易方达证券公司份额持有期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1)场外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场内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与场外基础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具体如下: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结算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

  平安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自2020年12月15日起,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27)参加平安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12月15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平安银行相关公告为准。

  二、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行E通平台申购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平安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日常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日常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bank.pingan.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增加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增加中信银行为易方达ESG责任投资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中信银行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中信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中信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中信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中信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中信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传真:010-85230049

  网址:bank.eciti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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