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之一袁志敏先生曾于2019年6月21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第十一条“上市公司的在任董事出现‘三年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董事会认为该董事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的,可以提名其为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并应充分披露提名理由。前述提名的相关决议除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对袁志敏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补充披露:
袁志敏先生为金发科技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州市工商联主席、广州市政协常委、广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其持有公司19.83%的股份,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并且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至今,袁志敏先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是公司发展战略的主要决策者之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自上市以来亦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绩,建立了四大国家级创新平台,获得了三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打破了高端新材料被国外垄断的局面,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违规担保等行为。
袁志敏先生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行政处罚事件的严重性,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志敏先生进一步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1、支持金发科技稳健经营,确保上市公司人员、财务、业务等独立运作,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股票、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要求上巿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支持上巿公司聚焦主业,积极推进“强化中间,拓展两头,技术引领,跨越发展”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上巿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重要作用,促进上巿公司高质量发展。
除上述行政处罚,袁志敏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第十条第(二)、(三)和(四)项规定的情形,即不存在“三年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于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和不存在“处于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情形,亦不是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基于以上情况并综合袁志敏先生对公司的影响力以及其社会影响力,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将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团队的稳定,有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袁志敏先生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同意继续提名袁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即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相关规定,前述议案除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股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提名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必要性发表如下明确意见:
我们认为袁志敏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资格、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袁志敏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公司在他的带领下一步步发展壮大,其作为公司的核心领导,具有成熟的战略远见、高瞻远瞩的格局、丰富的行业经验,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领路人。因此,我们认为袁志敏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经营管理有着关键不可替代作用。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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