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3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持有人转股,使得公司总股本由964,031,086股增加至1,003,891,972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299,763,672股的股份,其持股比例由31.09%降至29.86%,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
2、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日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874,379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3.72%;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4日,蓝帆投资因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换股被动减持1,115,24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0.12%;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主动和被动减持公司股份36,989,619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3.84%;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合计持股数量由原336,753,291股减少到299,763,672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占原总股本的34.93%下降到31.09%。
3、截至2021年1月22日,综合上述原因,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占原总股本的34.93%减少到占现总股本的29.86%,变动比例达到5.07%,且合计持股比例变动到现总部本的30%以下。
4、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比例超过1%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蓝帆投资于2019年6月19日发行了蓝帆投资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偏债型,以下简称“可交债”),根据《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交债自2019年12月20日起至进入换股期。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蓝帆投资因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持有人换股被动减持1,115,240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0.12%)。
上述减持完成后,蓝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6,783,136股,持股比例由34.59%降低至30.79%;李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0,536股,持股比例由0.35%降低至0.31%;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763,672股,持股比例由34.93%降低至31.09%。减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相关规则,蓝帆投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事项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其他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蓝帆投资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蓝帆转债”自2020年12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1月22日,累计转股39,860,886股,导致公司总股本从964,031,086股增加至1,003,891,97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99,763,672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1.09%被动稀释至29.86%。
3、上述权益变动,导致蓝帆投资及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合计持股数量由336,753,291股减少到299,763,672股,合计持股比例由34.93%减少到29.86%,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持股变动比例达到5.07%,且合计持股比例变动到现总股本的30%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前,蓝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3,419,243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34.59%,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4,048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0.35%,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6,753,291股,占公司原总股本比例为34.9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蓝帆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6,783,13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为29.56%,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80,536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为0.30%,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763,672股,占公司现总股本比例为29.8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收购事项。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蓝帆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平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到编制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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