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是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56,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0%;本次15,240,000股股份质押展期后,天马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5,24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4.97%,占公司总股本的4.4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柯玉彬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95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5%;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71,50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63.87%,占公司总股本的21.04%。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接到天马投资办理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2、本次质押展期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柯玉彬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汇总如下:
注:比例合计数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陈庆堂先生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半年内到期股份,其质押的股份56,26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含一年,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下同)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99%,占公司总股本的16.56%,对应融资余额14,590万元;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天马投资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半年内到期股份,其质押的股份15,240,000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97%,占公司总股本的4.49%,对应融资余额3,770万元。
2、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陈庆堂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获得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薪酬等收入,天马投资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陈庆堂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5、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的质押展期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事项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四、其他事项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马投资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出现平仓风险,天马投资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1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077号)。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问题逐项落实,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 并于2020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意见和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庆堂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独立董事孔平涛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签署相关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延嗣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何腾飞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孙)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陈加成、柯玉彬。
(1)陈庆堂,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86,557,557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00%。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2)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3,456,47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05%。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3)陈庆昌,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806,37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4)陈加成,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50,8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
该关联股东已出席本次会议,并已回避表决。
(5)柯玉彬,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83,47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
该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未投票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梦蕾、施鹏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1-01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福建天马科技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福建天马科技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收到告知函后,公司与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福建天马科技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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