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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公司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于2021年2月25日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协议约定,公司拟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项目,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2、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广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位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广德经济开发区于2002年启动建设,2006年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2017年列入国家级开发培育园区。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2平方公里,现有投产企业560家,其中规工企业240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战略性新兴产业110余家。

  公司与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乙方拟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0亩(具体以实测为准),建筑总面积约18,000平方米,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不低于10,000万元,年缴纳税收不低于400 万元。

  2、进度安排:本项目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投资建设,自项目土地挂牌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建设期。

  3、实施主体:乙方须在广德经济开发区成立一家独立法人企业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新企业成立后承继本协议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土地出让

  1、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照“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批用地”的原则,采取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乙方参与竞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 50年,具体位置以甲方提供的红线图为准,出让起始价以正式出让文件为准。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72万元作为项目保证金;在土地挂牌出让后30日内,此项目保证金应退还乙方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一旦乙方竞买成功,乙方须同意按摘牌成交价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广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出让金和契税,甲方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可分期办证)。

  (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项目宗地进行场地清障和土方平整,并与乙方办理交地手续。用地提供7通,即城市道路、雨水管、污水管、供水管、供电、通讯、天然气(根据企业需要)。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供电、供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申报;积极协助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环保、建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

  3、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周边关系,为乙方建设施工、生产经营创造良好条件。

  4、甲方负责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广德市规定的各项涉企扶持政策。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交的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建议书)必须真实有效,如乙方申报材料失真而致相关部门审批文件需变更或失效,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正式生产前须通过环保验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项目。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4、乙方应当按本协议及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项目土地,符合甲方建设规划要求,完善报建手续,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之进度开工、竣工和投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房产私自对外转让或出租。

  5、乙方必须将工程发包给有合法资质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在建设过程中须接受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否则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含拖欠工人工资、材料款等),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四、项目实施措施

  公司将在广德经济开发区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新设子公司成立后承继本协议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新设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建设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项目,主要配套服务长三角地区新能源产业客户,以贴近当地市场,提高产品供应效率和服务效率,从而实现产能优化布局的目的。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也系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相关业务的战略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磁性元件市场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尚处于计划实施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投资可能会面临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变化、投资建设进度、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运营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强化监督指导力度,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原材料规模化采购,努力控制、降低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面临市场环境、行业周期、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资金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存在因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以及融资渠道是否畅通而产生的资金风险。

  4、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年产值及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5、本项目的名称为暂定名,具体以政府部门备案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项 目 投 资 协 议》。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陈为先生、阎磊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肖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产能布局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在广德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可立克新能源磁性元件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在政府部门备案为准),投资总额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在广德经济开发区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新设子公司成立后承继《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新设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投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投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投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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