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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0月21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阶段,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推进中,为保证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应延期。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继续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与职责,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二、 监事会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现任监事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监事会。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8日17:00前以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五、 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9、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3、被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1年3月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煜堃

  2、电话:0755-27948546

  3、传真:0755-27948417

  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

  5、邮编:518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0年10月21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阶段,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推进中,公司为保证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应延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继续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与职责,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二、 董事会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 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8日17:00前以本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受各方的董事会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定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查,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五、 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必要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或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披露相关情况,并提示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提名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5、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1)-(6)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10)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 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推荐人签署确认的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被推荐人出具的接受推荐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推荐,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3、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21年3月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七、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煜堃

  2、电话:0755-27948546

  3、传真:0755-27948417

  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一路2-1号易瑞生物

  5、邮编:518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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