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娥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李娥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邮箱:zqb@gsfins.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件:李娥女士简历
李娥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青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兼行政主管、国开金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兼行政总监、北京凤凰财富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北京国盛互联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珠海横琴极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李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娥女士的任职资格及职业素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娥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强国、邵彬、傅继军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1-00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5日10:00-12:00以电子邮件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杜力先生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娥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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