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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芜湖福杭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安徽西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10万元,占注册资本67%;芜湖福杭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3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1年3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1-010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拟与芜湖福杭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杭能源”)共同出资设立安徽西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安徽西子新能源”),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010万元,占注册资本67%;福杭能源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33%。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已提交公司2021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3920.105万元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

  法定代表人:王水福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A级锅炉,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器,ARI级压力容器,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加工:铸造,锻造,金属切削;服务: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锅炉安装、维修、改造(以上经营范围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芜湖福杭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8日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街99金鼎2801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正林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再生能源技术领域、环保技术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物质能、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供热、供电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污泥及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农作物秸秆的回收、销售;再生能源应用的装备设备、暖通设备、环保设备、冶金设备、金属材料(除贵金属)销售。

  股东构成:自然人张志军认缴出资4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0%;自然人金正林认缴出资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9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该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安徽西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镜街99号金鼎大厦

  股东构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10万,占注册资本67%;福杭能源以自有资金出资990万元,占注册资本33%。

  经营范围:A级锅炉,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器,ARI级压力容器,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服务: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以上事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基于国家提出碳排放“30·60目标”,我国能源结构加快向清洁低碳方向转型,未来将大力发展风电、光电、水电、核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芜湖西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将依托公司的品牌优势以及芜湖福杭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拥有的资源和人员优势,重点在安徽省及周边地区,立足于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发电领域深耕发展。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充分利用当前优势资源进行合作与业务开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快速推进和实施落地,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完成后,该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运营情况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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