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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2             证券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与年度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初步摸底及测算,部分资产(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减值总额约为36,620.95万元,相关减值准备拟计入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公司业绩预计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全年业绩预计产生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存在分歧。最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后期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评估结果、审计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前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末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管理层与年度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初步摸底及测算,部分资产(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减值总额约为36,620.95万元,相关减值准备拟计入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为准)。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2020年报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会计政策,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独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相反,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9.04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交易对象关系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222.02万元。拟计提的主要资产如下:

  1、应收无锡泓亿股权转让款

  公司于2018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无锡泓亿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泓亿”)出售持有的联营公司无锡星亿智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星亿”)全部股权,转让价款16,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无锡泓亿股权款的账面余额为13,600.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支付的相关约定,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以上其他应收款全部逾期。考虑行业景气度及国内外疫情对无锡泓亿及无锡星亿的业务影响,公司与无锡泓亿就以上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延期还款协议》,但同时也就无锡泓亿在报告期末的还款能力进行了减值测试,该项应收款项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经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本报告期拟计提坏账准备6,960.00万元。

  2、应收北京致云股权转让款

  公司于2018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向北京致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致云”)出售持有的联营公司宁波京威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京威”)和宁波正道京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道京威”)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56,0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股权转让款余额56,000.00万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支付的相关约定,应收北京致云股权款未出现未履约的情形。

  本报告期,公司跟进北京致云的付款情况及履约能力,综合考虑北京致云复函情况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北京致云持有资产的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对该项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与年度审计会计师初步沟通后,本报告期拟计提坏账准备23,217.71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相关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按照其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拟计提的存货减值准备为3,927.59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作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五洲龙”)、长春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能源”)的股权不存在销售协议且不存在活跃的市场,公司亦无法获得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评估结果,考虑到这两家公司已经停产,亦不具备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条件,故通过资产基础法对深圳五洲龙、长春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以其账面价值低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本报告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

  经初步评估摸底,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拟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2,352.3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6,620.95万元,并计入2020年度当期损益,合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36,620.9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802.88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802.88万元,相关事项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公司业绩预计范围内,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全年业绩预计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沟通,不存在分歧。最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以后期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的评估结果、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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