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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1-03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下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30日和2021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21-01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21-01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023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目前,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和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21-03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9楼会议室(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李家龙先生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兴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拟对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于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议案2,关联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云南融智投资有限公司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艳莉、李青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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