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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9        证券简称:长 飞 光 纤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债券代码:175070        债券简称:20长飞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标的名称: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飞科创基金”、“基金”)。

  ● 拟投资金额: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飞资本”)与其参股的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基金管理公司”)拟共同设立长飞科创基金(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基金目标规模为5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其中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拟实缴出资额17,325万元人民币,长飞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拟实缴出资额175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

  1、长飞科创基金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2、长飞科创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在成立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领域、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尚等待进一步明确,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但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其出资额。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飞资本与其参股的长飞基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共同设立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长飞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基金的目标规模为50,000万元人民币(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主要投资领域为:电子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应用、光电通讯、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等。2021年4月16日,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长飞资本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长飞基金管理公司为长飞科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也为基金管理人。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翼超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4AWK9E

  成立时间:2019年6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101号楼)2层813室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徐东大街191号金禾中心807室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服务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

  长飞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长飞资本认缴525万元人民币、武汉市利宝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390万元人民币、武汉市智蕙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300万元人民币、武汉市富谦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210万元人民币及武汉市聚兴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75万元人民币。

  主要投资领域:围绕光电子信息和智能两条创新产业带,重点布局5G通信、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电子材料、化合物半导体等细分领域。

  主要管理人员:徐翼超(总经理)、刘斌(副总经理及风险控制负责人)、张穆(董事)

  近一年经营状况:正常存续,尚无实际经营业务。

  长飞基金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P1071191。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飞资本持有长飞基金管理公司35%股权。长飞基金管理公司与第三方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 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9QMER46

  主要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光缆扩产(五期)光缆厂房(101号楼)2层83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1年4月16日至2030年4月16日

  出资情况:长飞资本拟实缴17,325万元人民币,武汉长飞基金管理公司拟实缴175万元人民币。

  投资领域:光电通信、半导体材料、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等。

  四、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目的和计划

  基金的目的是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电子材料,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应用、光电通讯、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等领域。

  (二) 管理和决策机制

  长飞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业务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长飞基金管理公司有权委派2名,基金投资、退出等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过半数通过。

  (三) 管理费

  作为基金管理人,长飞基金管理公司在基金存续期内,就每一有限合伙人(除非经管理人另行减免),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投资期内,按截至本年度基金已实缴出资总额的2%;2、基金退出期内,按本年度基金未退出部分总额的1.5%;3、基金延长期内,按本年度基金未退出总额的0.8%。

  (四) 投资限制

  基金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在证券交易二级市场买卖流通股股份等短期套利或投机的交易行为;不得从事地产投资、纯债权投资、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不得对外举债;不得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从事的业务,以及合伙人会议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 收益分配机制

  基金以可分配收入为基础,按照约定的分配比例在基金相关合伙人之间分配,具体分配方案按照如下顺位进行分配,前序顺位足额分配后方可进行下一顺位分配:

  1、有限合伙人投资本金;

  2、普通合伙人投资本金;

  3、上述分配完毕后存留的基金超额收益按照下列方式分配:(1)年化收益率(单利)R≦8%/年时,基金收益由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年化收益率(单利)R>8%/年时,超额收益部分按 20%:80%在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

  (六) 合伙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1、 普通合伙人

  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长飞基金管理公司,对于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其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享有与有限合伙人相同的财产权利以及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2、 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债务承担责任,享有的权利如下:(1)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及合伙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2)参与基金收益分配的权利;(3)转让其在基金中权益的权利;(4)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和更换的权利;(5)其他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

  (七) 退出机制

  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2、基金协助被投资企业被上市公司收购部分或全部股票而退出;

  3、基金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4、所投资企业被清算。

  (八) 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最长不超过8年,其中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第1-3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后至第6年为退出期;基金有投资经营需要的,存续期可分二次延长,经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每次可延长1年。

  五、 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飞资本本次认购长飞科创基金份额有利于增强公司投资能力,且基金主要投资领域与公司所处产业具有协同性效应,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与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风险提示

  1、长飞科创基金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2、长飞科创基金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在成立过程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领域、投资进度、投资收益尚等待进一步明确,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但长飞资本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其出资额。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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