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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3月30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8.73%股份的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本公司按股比为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4亿元担保的议案》的详情请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1-036)。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云瑞国宾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55956.SH     债券简称:G19新Y1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国化”)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新天国化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新天国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关联担保概述

  新天国化为本公司与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本公司持有新天国化50%股权。新天国化为偿还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及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同时为降低财务成本、调整信贷结构,拟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8亿元,按照建设银行要求,现需新天国化股东按股比各自提供人民币1.4亿元担保,担保期限为105个月。

  本公司副总裁陆阳为新天国化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新天国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按股比为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4亿元担保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已为新天国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00万元。鉴于新天国化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新天国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天国化基本情况

  1、新天国化基本情况如下:

  

  2、新天国化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相关数据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副总裁陆阳为新天国化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新天国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股权结构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方:新天国化

  (二)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磁县支行

  (三)授信金额:1.4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金额及币种:1.4亿元人民币

  (七)贷款及担保期限:105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新天国化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其正常运作,有利于各方股东获得更好投资收益。新天国化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担保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旨在支持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新天国化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新天国化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在本次担保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387.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3%;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4,587.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9%;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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