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网址: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互动(网址:http://sns.sseinfo.com)。
●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 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情况情况,公司定于 2021年5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本次说明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中“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互动(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丰华先生,财务总监张进龙先生、董事会秘书谢文杰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欢迎投资者在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4:00—15: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
2、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6日(星期四)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发送至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说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e访谈”查看本次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票据池、金融衍生品、跨境直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业务,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安徽商业银行天长支行、平安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中原银行河南泌阳支行。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额度: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装饰”)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体育”)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数艺”)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启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启鸿”)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
在2021年度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授权总额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与各个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并在担保到期后根据需要在额度内办理续保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2020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本次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次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2,900万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数量),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审议<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7,840,697.0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877,633,696.3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1.5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10、《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12、《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大丰转债
转股代码: 191530 转股简称:大丰转股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对资产的承租方会计处理不再判断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资产需判断是否属于已识别资产,能否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权利,对于满足条件的租入资产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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