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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310.76万元(其中理财收益为324.84万元,利息收入为55.99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陆续在全国重点区域建立营销办事处,目前已建立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等输液办事处和输液用仓库,扩建完成北京、南京、广东、重庆等销售办事处,并购置配套办公与运输设备,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已初步建立,并已投入使用。但受新冠疫情以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等医改政策的影响,公司对部分产品营销策略进行调整,以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未按计划达成项目进度,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是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等客观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5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6月23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胡玉庆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1-05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6月23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总经理列席。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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