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83,178.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2,913.38万元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264.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4,88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44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91,434,4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其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5日出具天健验[2021]1-2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解决。为争取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投产,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82,91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本公司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64.71万元,其中审计验资费用130.00万元,律师费用30.00万元,发行手续费104.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发行费用总额(含增值税)15,344.80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13,469.29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1,875.51万元。
本公司主营产品为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企业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预混合饲料免征增值税。故上述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的增值税不可抵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539号)。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539号)。
我们认为,神农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神农集团截至报告编制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已审核公司置换的资金金额,并出具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6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钟庆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913.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4.71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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