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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1-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1】粤03民初1544、2538、3739-3744、3809-3820、3822号)等涉诉材料。根据上述材料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郭秀华等共47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上述诉讼案件将于2021年8月24日开庭。现将上述诉讼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郭秀花等47名投资者

  被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等。具体明细如下:

  

  (2)判决被告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5 号),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5)。郭秀华等47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公司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公司将聘请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粤03民初1544、2538、3739-3744、3809-3820、3822号)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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