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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就公司专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改正。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3号)。

  2、2021年3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1,041,666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有效期为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3、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需回购227名离职员工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5,985.50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19日、2020年4月2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4日、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4、2021年1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福药近日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诺氟沙星胶囊”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H15832020;受理号:CYHB1950829;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编号:2020B05486;有效期为24个月。

  5、2021年2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药品注册证书》。本次获得药品注册批件的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共有2个规格,分别为50mg、100mg,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083、国药准字H2021308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发出,并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张锋先生提名,第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与会董事审议,决定:

  聘任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相同。

  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两人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张翼飞先生、金锐先生简历

  张翼飞,男,1973 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1996 年 7 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毕业,学士学位;2013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公司三亚分公司销售经理、黑龙江省地区销售经理、东北大区经理、全国商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董事、副总裁,兼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王银河医药投资有限公司等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及曾担任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党总支书记。

  截至目前,张翼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翼飞先生不存在如下情形: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查询,张翼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锐,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无党派人士。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浙江华方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金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金锐先生不存在如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查询,金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0日发出,并于2021年8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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