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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金公司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王浩楠先生。现因王浩楠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陈晓静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王浩楠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沈璐璐女士、陈晓静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对王浩楠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附件:陈晓静女士简历

  陈晓静女士,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保荐代表人。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主板IPO、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H股IPO、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IPO、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IPO、中电建水环境公司跨境并购等项目。陈晓静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东九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为东九能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5,074万元(含人民币236,000万元,美元4,500万元);(外币均按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折算)。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九能源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与蔡丽红女士,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集团”)分别为东九能源申请招商银行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与蔡丽红女士本次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共计1,098,439万元(含682,380万元人民币、63,382.96万美元及5,000万港币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10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九丰集团为东九能源提供担保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9月25日

  (2)注册资本:31,000万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沙大道27号

  (4)法定代表人:贝朝文

  (5)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销售:其他化工产品、重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危险化学品批发、储存、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59%股权;广东盈安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98%股权;广东省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6.43%股权。

  (6)截止2021年6月30日,东九能源总资产117,836.00万元,总负债54,498.29万元,流动负债54,489.73万元,所有者权益63,337.71万元;2021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7,265.23万元,净利润6,633.8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计800,712.20万元人民币(含人民币523,380.00万元,美元42,282.96万元,港元5,000.00万元),占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18.61%。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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