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1-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31,237,0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149%。
(2)现场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31,190,0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1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7,0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9%。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投资长水机场至双龙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2%;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5%;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2%;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5%;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9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2%;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5%;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2%;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5%;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421,8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2%;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35%;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198,0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8%;反对32,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弃权6,3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1-6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近日收到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宿州至固镇段特许经营项目(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伍拾伍亿肆仟贰佰肆拾万零捌仟玖佰元整(?5,542,408,900.00)。
一、业主方及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一)业主名称: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蚌埠市交通运输局
本公司与宿州市交通运输局、蚌埠市交通运输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名称: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宿州至固镇段特许经营项目
(三)项目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四)项目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六)项目概况:G3京台高速公路复线宿州至固镇段是《安徽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2020-2035年)》规划的徐州-宿州-蚌埠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安徽省所规划的“五纵十横”中纵二并行线的一部分。本项目起点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终点接已建成通车的固蚌高速。
路线全长43.82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00m。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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