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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6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 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砼磊高新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以下简称“渝农商行巴南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为1年。

  公司拟在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与渝农商行巴南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志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7月6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砼磊高新65%股权,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砼磊高新35%股份。

  关联关系:砼磊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保证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保证范围及其他保证要求: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本次拟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上述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25,331.44万元。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砼磊高新目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公司为其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砼磊高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在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砼磊高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砼磊高新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以自有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7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日

  至2021年12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准备相应材料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11月30日下午15:30前送达,书面信函或邮件登记需提供股东姓名、股票账户、有效联系地址、有效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书面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书面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于2021年11月30日15:30前的工作日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联系电话:023-66241528

  3、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4、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中讯时代25层。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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