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年9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50%股权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东方龙50%的股权。相关内容详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50%股权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临2021-056号)(以下简称“挂牌公告”)。
东方龙50%股权于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13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产生四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最终确定由重庆京东方智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慧基金”)、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和投资”)、天翼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翼资本”)和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联合摘牌。近日,公司与上述四家受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投资协议书》,交易价格为人民币49,925.00万元。
2021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东方龙50%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编号NO.W20210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东方龙新媒体有限公司50%股权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号)。
二、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2021年12月27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方龙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东方龙5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已经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东方龙的股东持股结构为:公司持有50%股权,智慧基金持有15%股权,联合投资持有13%股权,天翼资本持有12%股权,东方国际持有10%股权。
三、 其他事项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需的国资备案程序、产权交割手续、各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修订东方龙《公司章程》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均已完成。
(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标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龙不再符合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要求:
1、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有助于东方龙吸收新的管理经验,优化公司经营决策机制,提高公司经营活力,符合公司流媒体战略转型升级的目的,具备商业合理性;
2、本次交易所需国资备案程序、产权交割手续、各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和工商变更登记均已完成;
3、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均独立于上市公司,且不构成一致行动人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4、依据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东方龙新的《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东方龙决策机制安排如下:
(1)东方龙股东会会议作出的所有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决定东方龙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修订公司章程等特别决议事项,须经持有五分之四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东方龙董事会成员共三名,公司占一席。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3)东方龙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等管理工作。
根据上述决策机制,上市公司在东方龙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表决权不足以使得上市公司运用自身权力单方面主导东方龙的经营活动。
基于上述原因,东方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后续东方龙公司将独立启动进一步融资安排,如到达《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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