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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为“中概互联ETF”。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2)本基金于2022年1月17日暂停申购和赎回业务,从2022年1月18日起恢复正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相关公告和交易确认情况。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降低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605;场内简称:中概互联ETF;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管人”)。本基金于2021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0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于2021年11月24日正式成立运作,并于2021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降低本基金的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改《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一、本基金托管费率的变更情况

  本次对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如下内容进行修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

  以上修改详见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就本次变更本基金的托管费费率事项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符合基金合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公告仅对本次调整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我司将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附件: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广发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景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则基金应于该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月1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或020-83936999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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