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2年8月22日存续期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且自行管理。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8月5日、2017年8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18年2月9日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6,111,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成交金额合计为62,128,212.34元(实际成交金额与员工持股计划总额的差额为实缴出资产生的利息),成交均价约为10.17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8年2月10日至2019年2月9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111,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召集人罗天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丰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2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北京环渤海正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环渤海”)、新余赛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赛禾”)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武汉中科信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维”)50.2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青岛创疆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青岛丰启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1、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17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31日披露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3、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28日、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25日和2022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2021-082、2021-084、2021-096、2021-099、2021-104、2021-114和2022-016)。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就交易方案涉及的可行性进行反复斟酌研究。因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尚未完成。鉴于前述情况,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1年5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第八条的相关约定,除非双方同意延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0个交易日后,双方仍未协商一致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本协议终止。
目前,18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经与交易对方沟通,各方无法就签署协议展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应当宣告终止。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终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于2021年5月1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第八条的相关约定,除非双方同意延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80个交易日后,双方仍未协商一致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本协议终止。目前,18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经与交易对方沟通,各方无法就签署协议展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应当宣告终止。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为,交易各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商一致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框架意向协议》相关约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仅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并未具备;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赵丰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仅与环渤海、新余赛禾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签署的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并未具备;公司终止筹划本次交易是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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