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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闻继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629,227.5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86,000.00元,合计人民币10,221.52万元。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629,227.5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86,000.00元,合计人民币10,221.52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215         证券简称:比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比依股份”)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9,629,227.5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86,000.00元,合计人民币10,221.52万元。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312,5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4,745,6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8,566,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3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相关项目剩余款项及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剩余,剩余部分将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内外部财务资源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9,629,22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72号)。

  四、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为本次A股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4,745,600.00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和保荐费42,000,000.00元(不含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2,745,600.00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586,000.00元,需要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中进行置换的金额为2,586,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472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21.52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比依电器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比依电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2022年3月3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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