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于2022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楚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保持了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创造用才、留才的经营环境。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 3 月 16 日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创想园3号楼1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
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公司董事或与上述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2年3月24日上午9:30-16:30
2、 登记地点: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接待室
3、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4、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5、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6、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3月24日17:0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7、 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公司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要求,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佩戴口罩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随申码、行程码,核验无误方可参会。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李冰路576号3号楼
联系电话:021-58585793-6526
传真:021-58585793-6520
邮箱:ir@mabwell.com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9号)同意注册的决定,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90万股,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9,970万股增加至39,960万股,注册资本由29,970万元增加至39,96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后,授权人员将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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