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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雄塑科技”)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淦雄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209,94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的58.62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9,7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57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3%。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89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5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45,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08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51,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2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罗漪铭律师、李寅荷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396%;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6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1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2665%;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3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396%;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6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彭晓伟先生、吴端明先生、蔡城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208,724,00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5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2%;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396%;反对10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6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梁大军先生、蔡思维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321,200 股。

  (十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0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54%;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13.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54%;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十四)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4.0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5%;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296%;反对7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47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14.02《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0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58%;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4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关联股东黄淦雄先生、黄锦禧先生、黄铭雄先生、佛山市雄进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204,962,600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6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6%;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4837%;反对7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3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54%;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2%;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854%;反对10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191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9,8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3%;反对10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7%;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1396%;反对10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375%;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罗漪铭律师、李寅荷律师线上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雄塑科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雄塑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重大风险提示”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关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当解释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次交易进程受到了较大影响,公司预计未能于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质 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将继续推进。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泰塑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康泰塑胶”)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历史披露情况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自2021年11月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雄塑科技,股票代码:300599)于 2021 年11月23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099、2022-003、2022-004、2022-008、2022-009)。

  三、关于本次交易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公司应于2022年5月23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但由于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反复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本次重组进程受到了较大影响,导致公司预计未能于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四、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将继续推进。

  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整体形势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公司将择期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本次交易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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