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方式: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以视频形式参加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15:00。
3.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景山酒店一层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31号)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粘建军先生
7.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位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30,185,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7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19,109,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19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075,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2,275,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1,075,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94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18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1,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181,4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271,7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2%;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0,085,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5,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华、刘云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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