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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生光主持。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李建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原独立董事王黎明因任期届满,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文烈列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马富昕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通过视频方式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飞梅、李建莉、金飞菲、王生娟、马金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2,422,063股,已对议案9回避表决,该议案已获得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中10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庆实、王海堂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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