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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达华智能: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融圣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456,4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5.4701%。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7,182,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5.4462%。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3,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0239%。

  4、本次会议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6、本次议案7、8属于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6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36%;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3,5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9774%;反对59,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669%;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285%;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6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6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36%;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3,5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9774%;反对59,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669%;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285%;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6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6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36%;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3,5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9774%;反对59,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669%;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285%;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6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6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36%;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3,5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9774%;反对59,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669%;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285%;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6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6,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6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36%;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13,5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7.9774%;反对59,6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1.7669%;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8,1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5285%;反对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4660%;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410,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743%;反对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53%;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28,2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3.3461%;反对44,9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6.3982%;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42,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6434%;反对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3511%;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26%;反对65,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7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7,4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5.7460%;反对65,7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9984%;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4807%;反对65,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5138%;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26%;反对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7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7,4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5.7496%;反对65,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9947%;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2,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4808%;反对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5137%;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390,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626%;反对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370%;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207,41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5.7496%;反对65,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9947%;弃权700股,占参与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5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722,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99.4808%;反对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5137%;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0.00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彭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彭红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职务,辞去董事、副总裁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有职务。

  公司董事会原有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其中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岑赫先生于近日届满离职,由于该两名独立董事届满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在下任独立董事任职前,刘杰先生与岑赫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彭红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董事会现有履行职责董事6人(其中包括刘杰先生、岑赫先生),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彭红女士辞去董事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股,辞职后仍将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对彭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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