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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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张冲先生主持,现场表决在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监督下进行。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6人,董事任红灿、叶树华、王国强、陈勇、何宝峰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监事唐洁、邱明伟、闫梅、王剑因公务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刘宇权、杨伯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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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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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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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全部议案涉及逐项表决,各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均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喆律师、段耀峰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河南耀骅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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