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基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以公开摘牌的方式参与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以下统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的转让竞拍,以取得8家目标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27号至34号的8栋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6,007.26平方米),作为国联股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的办公场所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开摘牌受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方式购置办公场所实施相关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交易进展情况

  北金所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公告了华融融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玛雅荣安实创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公司报名参与竞拍。2022年6月8日,公司通过北金所取得了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受让资格并缴纳交易保证金93,000,000.00元人民币,6月9日公司与转让方签署了《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根据产权交易合同,公司最终以人民币31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报价获得目标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三、《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1(转让方1):芜湖领岳一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岳一号”)

  甲方2(转让方2):芜湖领岳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岳二号”)

  乙方(受让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权交易标的

  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包括8家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及领岳一号对8家目标公司合计享有的240,108,900.00元人民币债权。

  (二)本次产权交易标的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次产权交易标的转让价款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产权交易标的转让价款总额为310,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亿壹仟万元整),其中,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为69,891,1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仟玖佰捌拾玖万壹仟壹佰元整),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240,108,9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零壹拾万捌仟玖佰元整)。具体明细如下:

  

  2、支付方式

  乙方已向北金所合计支付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3,000,000.00元人民币,上述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之外的剩余转让价款合计217,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壹仟柒佰万元整)一次性汇入北金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三)产权交接事项

  1、北金所收到乙方支付的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并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

  (1)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8家目标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人员的登记手续;

  (3)甲乙双方按照约定交接标的股权及标的债权的资料。

  2、甲方收到北金所划转的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即视为本次产权交易全部完成,乙方取得本次产权交易标的所有权。

  (四)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甲方承诺,基于8家目标公司未与任何员工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本次产权交易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1、交割日前,8家目标公司产生的一切应缴未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等各种税费)合计不超过350万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超出350万元的部分(如有)由8家目标公司或乙方承担。甲方在收到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将上述税费(以届时实际发生的税费金额与350万元孰低为准)支付至8家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2、除上述约定外,乙方受让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后,8家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8家目标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因发生违约事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为本次产权交易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支付的全部中介费用;(2)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付的一切必要的费用,如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等;(3)为本次产权交易已经缴纳或支出的其他费用(如北金所收取的服务费用等)。

  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北金所指定账户或未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履行前述义务的,则甲方有权选择:(1)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或(2)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按照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履行完相关义务为止。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的,则乙方有权选择:(1)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乙方的实际损失,乙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或(2)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按照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履行完相关义务为止。

  4、甲方违反合同项下任何承诺和保证,或在乙方登记为8家目标公司股东之日前,因甲方原因导致8家目标公司权益受损,甲方却故意隐瞒而未予披露,从而导致乙方登记为8家目标公司股东后,新增8家目标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包括对外赔付、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被处以罚款、罚金)或给乙方及/或8家目标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及/或8家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乙方或8家目标公司已经支付了因甲方违反上述约定而产生的费用,有权向甲方追索。

  5、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按照本次产权交易标的全部转让价款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次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购买标的资产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有助于解决公司当下分散办公的问题,能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涉及的8栋房产上存在加建的面积约5,200平方米的建筑物,存在被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的或有风险。如出现上述情形,不会影响本次交易所涉8栋房产的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六、备查文件

  《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42634731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晓钧

  注册资本:49865.5409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6日

  营业期限:2002年09月06 日至长期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号1号楼703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利用www.ibicn.com网站发布网站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贸易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陶瓷制品、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厨房用具、日用杂货、医疗器械Ⅰ、Ⅱ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5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