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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42        证券简称:中农联合      公告编号:2022-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920,000.0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2.23%,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共计转增32,880,0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2,480,000股。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2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9,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及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9,600,000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2,48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2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6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6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七、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42,480,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920元。

  2、公司股东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上海公司、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合国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许辉、齐来成、肖昌海、李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企业/本人所持中农联合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指中农联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中农联合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14层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颜世进、徐伟勋

  3、咨询电话:0531-88977160

  4、咨询传真:0531-88977160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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