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91号)核准,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09,3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8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为660,267,185.76元,扣除发行费用75,583,714.54元后的净额为584,683,471.22元。截至2021年2月23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ZA10157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2月23日,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求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鉴于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已按规范要求支付完毕,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利息)共计12,353.42元已转至公司基本账户。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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