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上海博雅酒店碧波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在审议《关于拟与上海汉都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苏勇先生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权数量为18,317,860股。因此上述议案下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及公司表决权数量均剔除了回避对象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薛燕女士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拟与上海汉都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9项、15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2、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10-14项议案,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5项议案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第1-5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除H股类别股东会议第1项议案未获通过外,其余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审议第15项议案时,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4、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第5、6、7、9、14、15项议案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一苇、胡姝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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