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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27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

  8、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5、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7、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7月25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桃华

  联系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邮政编码:52822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6”,投票简称为“雪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7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概述

  2022年6月8日,债权人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2年7月7日,申请人向佛山中院递交了《关于将预重整变更为重整的申请书》。鉴于当前实际情况,申请人认为公司具有重整能力和重整价值,为尽快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危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申请人向佛山中院申请将前期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变更为重整申请。2022年7月7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出具的《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立案通知书》,佛山中院就申请人申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已予以立案审查,案号为(2022)粤06破申30号。

  二、重整管理人选择情况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破产重整事项,争取通过本次重整以有效化解公司经营与债务风险。为促进重整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之前,公司拟与债权人共同向法院推荐临时管理人,协助公司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以保障债权人、股东、公司等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重整成功机率。2022年7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推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

  根据相关规定,协商选择管理人是指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确定管理人。公司将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尽快获得多数债权人关于推荐公司临时管理人的意见。

  三、其他说明

  公司作为债务人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需进一步获取主要债权人的意见,并获得法院的认可,因此尚具有不确定性。

  2022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出具的《预先开展重整相关工作的通知书》,佛山中院于2022年7月7日立案审查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一案,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佛山中院决定在立案审查重整申请期间,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法做好配合工作。

  公司将积极关注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冼树忠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何昕佶、王静、曾繁华、张丹丹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推荐重整管理人暨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7月27日14:30在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7)。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雪莱,证券代码:002076)于2022年7月8日、7月1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柴国生不存在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目前,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2022年6月9日、6月11日、6月14日、7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关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目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出具了《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案件立案通知书》,不代表佛山中院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果佛山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佛山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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