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63号)核准,公司向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以购买相关资产,并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形式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即不超过人民币23.50亿元。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0,452,2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9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9,999,756.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2,199,760.39元。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于2017年2月7日全部到账,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于2017年2月9日出具了(天健验[2017]7-1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按照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情况由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及4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A1-1地块(以下简称“长沙项目二期A1-1地块”),并将“长沙项目二期A1-1地块”剩余募集资金及“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南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4,960万元人民币,该金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转账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鉴于公司已按上述决议将募集资金转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于近日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销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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