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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0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0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5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R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2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04月22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6,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268,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05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尤其是在多晶硅、锂电池等新能源相关行业业绩表现有较大突破)、提升产品和服务,销售订单同比上期有较大的增长,营业收入达41,261.31万元,同比增长38.1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新工厂落成

  报告期内公司新工厂已落成,并在本摘要披露前,公司由原来的浙江省瑞安市高新技术(阁巷)园区搬迁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同时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现在,公司厂房总面积约为十万余平方米,随着厂房的扩大,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释放。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5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浙江力诺”)于2022年0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阀门”)部分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1年08月25日与北京御和聚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御和聚业”)和黄卿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与陈锦法签订《收购意向书》。根据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已支付御和聚业31,500,000元、支付黄卿雄34,198,988元,就御和聚业所持五洲阀门23,504,896股股份(持股比例11.1928%)和黄卿雄所持五洲阀门31,045,104股股份(持股比例14.7834%)均已完成收购及工商变更,现公司持有五洲阀门股份共计54,550,000股(持股比例25.9762%);同时根据签订的《收购意向协议》,公司已向陈锦法支付1000万元定金。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08月26日和2021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的《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关于拟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二、 终止交易的原因

  由于客观原因,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对五洲阀门开展正式的审计工作,无法出具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故公司进一步收购陈锦法持有的五洲阀门股份事项暂无法继续进行,考虑到时间成本,双方同意停止审计工作。

  现因合作情况发生变化,无法达成《收购意向书》约定的收购条件,公司将终止对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已支付定金以及公司已收购股份回购事宜与陈锦法进行协商。

  三、 终止收购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终止收购事项是公司基于审慎研判并与有关方友好协商之后做出的重大决定,亦是公司从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公司发展实际做出的慎重决策。

  本次终止收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已经充分考虑,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且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基于无法达成《收购意向书》约定的收购条件,考虑时间成本并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目的,公司终止本次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收购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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