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将于2022年8月30日届满。公司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8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最高成交价为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9,996,0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自董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安排,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但受新冠疫情反复、宏观环境不确定上升、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以及出售东莞欧朋达100%股权进展未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同时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2022年上半年同比口径实现双位数增长,公司加大智能音箱、智能锁、储能产品等新产品的投入,资金需求增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偏紧。公司认为将资金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发展,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鉴于此,公司预计无法在原定回购期内完成回购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环境、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6个月,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回购事宜,并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参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周玉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增补秦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增补后的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秦伟、王岩、肖奋,其中秦伟为召集人;增补后的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宁清华、秦伟、肖晓,其中宁清华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决定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6个月,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